中卫市生态环境局沙坡头区分局招聘公告

2022-09-21 11:33:35 boss 43

因工作需要,沙坡头区生态环境分局拟招聘工作人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坚持专业匹配、人岗相适原则。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爱国爱党,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2.品行良好,吃苦耐劳,热爱本职工作;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具备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4.环境、化工、法律相关专业优先;退伍军人优先;5.身体健康,能够胜任长时间户外工作;6.沙坡头区户籍。(二)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

5.其他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簿、电子照片、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资料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sptqhbj@163.com(以“姓名+手机号”命名发送)进行报名。2.报名期限。2022年9月19日(星期一)8:30至2022年9月25日(星期日)17:00。

(二)资格审核应聘人员对报名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沙坡头区生态环境分局在报名结束后汇总报名人员信息,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者,随时取消资格。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由中卫市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公示,公示时间3天。

(三)考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需要确定面试人选。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由生态环境分局对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考察出现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公示及合同签订1.根据考试、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2.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者,按程序进入试用期,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考核结果合格且符合岗位录用条件者,沙坡头区生态环境分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工资3200元(含社保个人缴费及绩效工资);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相关要求

(一)招聘条件、方式、时间等若有变动,以补充公告为准。

(二)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联系电话:0955-8806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