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宁夏吴忠市红寺堡区困难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招聘120名公告

2022-08-22 11:51:18 boss 42

为进一步做好稳就业促就业特别是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根据《自治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发〔2022〕6号)、《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2年就业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第三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区人社局(就创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0名2022年毕业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安置对象为2022年毕业的具有红寺堡区户籍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具体包括:脱贫户、监测户、低保户、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及残疾高校毕业生,且通过市场化手段难以实现就业的困难高校毕业生。

  二、岗位设置

  城镇公益性岗位安排在各乡镇和相关部门从事公共服务、公益性服务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三、岗位期限

  困难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为3年。

  四、岗位补贴

  困难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月补贴标准按照三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1750元执行。基本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等社保费按照城镇职工标准缴纳,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用人单位代缴纳工伤保险费。

  五、申报、审核、安置程序

  (一)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申请城镇公益性岗位,须持公告附件中的就业困难认定申请表、红寺堡区城镇公益性岗位申请表、身份证、《户口簿》、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帮扶手册》或《低保证》、《残疾证》等证件,向居住地的街道办、乡镇民生服务中心申请报名。

  (二)申报期限。

  2022年8月18日至8月24日。

  (三)审核程序。由各乡镇(街道办)民生服务中心对2022年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申请公益性岗位进行登记、审核,上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创局)复审认定。

  (四)公示安置。审核认定后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根据各用人单位岗位申请信息,对公益性岗位人员予以安置。

  六、不符合安置对象的人员

  (一)涉嫌违法犯罪或者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调查、审查的;

  (二)正在履行劳动合同的就业人员;

  (三)从事个体经营或正在享受创业贷款的人员;

  (四)具有营业执照(个体或企业)或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

  (五)正在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农村妇女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人员。

 附件:https://mp.weixin.qq.com/s/ncz8_VZUVU-LntHx-wDCTw

(1)宁夏回族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

(2)红寺堡区城镇公益性岗位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