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宁夏隆德县司法局招聘公共法律服务人员10名公告

2020-11-06 11:37:17 boss 44


宁夏天下金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全区性综合一体化人力资源产业发展和人才服务、劳务派遣、劳务输出输送业务的现代化企业。我公司根据与隆德县司法局签订的《人力资源服务外包合同》,秉持“围绕需求、择优选人、心系人才、为人择岗”的人力资源服务理念,面向社会为隆德县司法局招聘公共法律服务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择优和以岗选人、人岗相适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县直各有关单位公共法律服务人员共10名。

三、岗位职责

1、担任法律顾问,包括县委、政府、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和乡(镇)法律顾问、“一村(居)一社区法律顾问”;

2、代理相关诉讼和非诉讼法律服务;

3、指导行政执法,参与重大执法活动法治审查;

4、参与合同和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和建议;

5、参与信访接待,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办理;

6、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包括简易纠纷和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

7、普法宣传,包括以案释法、重要节点宣传、法治讲座和领导干部学法讲座等;

8、法律援助案件办理;

9、参与两类人员的法治教育;

10、解答咨询和代写法律文书等。

四、岗位条件

1、户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

2、学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3、性别:不限;

4、年龄:年龄18周岁以上(2002年9月18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18日后出生);

5、资格:(1)在宁夏区内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证者;(2)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并经律师协会考核合格,取得律师资格;

6、要求:(录取人员)(1)公共法律服务人员合同期内经培训在隆德县司法局注册法律援助律师或在宁夏六盘山律师事务所进行律师注册;(2)是中国共产党员的,应将党组织关系转接至隆德县司法局;(3)宁夏六盘山律师事务所和宁夏燕翼律师事务所律师不在招聘之内。

五、招聘条件

 (一)政治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崇尚科学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

(二)职业条件

1、具有正确的就业择业观念和积极向上的人生价值态度;

2、完全理解和接受(认同)本《招聘公告》内容;

3、热爱和自愿从事招聘岗位工作,自觉维护职业形象;

4、了解岗位职能和工作职责,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5、具有较强的组织性、纪律性、服从性、服务意识和吃苦耐劳精神。

(三)身体条件

1、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2、五官端正、无纹身、无过度染发、无彩妆及染甲、无明显疤痕(男性不得打耳钉眼、留长发);

3、身心健康、无传染疾病、无吸毒史、无精神病史;

4、视力不得影响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5、听力测定双侧耳语(不低于4m)0-25db;

6、口齿清晰、语言表达流利、普通话标准;

7、嗅觉正常。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准报名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行政、刑事处罚的人员;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调查处理,尚未结论的人员;

3、直系亲属涉嫌黑恶或腐败犯罪尚未结案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罚对象的人员;

5、被辞退的国家公职人员或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人员;

6、因违反管理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及解聘的人员;

7、在各类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的人员;

8、利用网络等途径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的人员;

9、违法串联、集会、上访,采用书信、电子邮件、电话、微信、QQ等形式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及扰乱社会秩序的人员;

10、不认同和接受(响应)本《招聘公告》的人员。

六、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程序按照简易程序,根据发布招聘公告、接受咨询报名、进行资格初步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岗前培训等程序实施。(顺序、规则及时间,根据招聘情况另行在招聘报名微信群内通知)

七、劳动保障

1、公共法律服务人员服务期限为3年,期满可续签。2、依法为公共法律服务人员按照当地政府部门规定标准缴纳“社保”(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社保”中涉及个人承担的费用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3、根据标准应发工资为4500元/月,同时公共法律服务人员参与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的,可依据相关规定获得相应的案件补贴。

八、应聘须知

1、应聘者不遵守本次招聘规则、不提供相关资料或提供虚假资料、不按规定或按时完成招聘程序、在招聘过程中作弊或弄虚作假的,终止或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者不服从我公司及相关工作人员招聘组织管理或要求、不接受安全和作弊检查、不接受报名微信群内实名管理的,终止或取消应聘资格。

3、应聘者通过互联网等各种渠道发布与招聘有关的不当言论及网络舆论,通过违法串联、集会、上访等形式干扰破坏招聘秩序或威胁、辱骂招聘工作人员的,终止或取消应聘资格。

4、应聘者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岗前培训考核不合格,或被聘用时未与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以及存在其它影响聘用情形的,终止或取消拟聘用、聘用资格。

5、应聘者须按要求提交的报名资料,证件(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原件、照片等作为存档资料,不予返还。

6、应聘者参加本次招聘活动或拟聘用人员参加岗前培训等过程中,须根据自身身体健康状况参加各项程序,注重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如发生身体意外伤害、突发疾病、交通等任何安全事故,均不属于工伤范围,一切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7、应聘者参加本次招聘,所占用的时间和产生的任何费用均属个人自愿行为,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8、应聘者须关注“宁夏天下金盾人力资源服务”微信公众号,实名加入“公共法律服务人员招聘”微信群,随时关注相关信息及通知,如不关注或不及时获知群内相关信息(通知),造成延误等后果自负。

九、报名须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网络、巡回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应聘者本人需填写《应聘报名表》,通过现场递交、邮寄、发送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提交。

2、报名期限:2020年11月3日至11月22日(节假日正常报名)。

3、报名时间: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4、报名地点:宁夏天下金盾隆德社会化人力资源服务大厅(隆德县新客运长途汽车站)

5、咨询(检举)电话和电子邮箱:0954-6011123nxtxjdld@163.com微信13895049345

6、报名须提交、提供的资料:

 (1)户口本复印件1份(首页及本人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居中位置,要求首页在上、本人页在下、端正、清晰);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居中位置,要求正面在上、反面在下、端正、清晰);

(3)毕业证复印件1份(横向复印在A4纸居中位置,要求端正、清晰);

(4)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在“学信网”下载生成打印,并在有效期内,要求A4版面、端正、清晰);

(5)提交本人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2张及电子版1份(JPEG格式);

(6)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1份(横向复印在A4纸居中位置,要求端正、清晰);

(7)学位证、职业技能资格证、职称证、荣誉证、失业证等自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均按照上述证件要求复印提交;

(8)以上要求提交复印件的证书(件)均须提供原件,经资格审查后返还本人;

7、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2日(星期日)18时整(超过报名截止日期及时间,不再受理报名或接受提交的任何资料)。

8、特别提醒:(1)报名前请认真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完全了解和正确理解《招聘公告》内容,严格按照程序及要求参加招聘。(2)报名时所提交的资料、证明、照片,提供的证书(件)不符合要求(不按要求复印或提交提供)的不予受理。(3)报名时提前计划安排好个人事宜及时间,报名结束后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培训等程序集中开展,具体日期及时间随时根据安排在报名微信群中通知。

十、本次招聘由宁夏天下金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对本《招聘公告》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宁夏天下金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