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嘴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公告!

2020-05-15 16:40:38 boss 9

招聘简介 

根据石嘴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30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原则,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方针。

 

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30名,限男性,工作地点为大武口区、惠农区、平罗县各消防救援站。

 

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坚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心强,无违法犯罪和其他不良行为记录。

(二)热爱消防事业,有吃苦奉献精神,自愿从事消防灭火救援和社会抢险救灾工作;能适应准军事化管理,具有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令行禁止的纪律意识。

(三)年龄18至30周岁,具有高中(含)以上学历。身体条件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身高不低于165cm,相貌端正、身心健康,无残疾、无纹身、无传染疾病。

(四)退役军人(含消防员)和持有B2驾驶证人员年龄放宽2岁,优先录用。具有一定写作、摄影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的人员优先考虑。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有吸食毒品、赌博、盗窃等不良行为记录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执法执纪部门立案正在审查的,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本人家庭成员或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涉嫌“黑恶势力”被公安机关扫黑除恶立案调查、参与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以及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通过张贴公告和在网络媒体发布信息等方式,面向全市公布招聘人数及报名条件、招聘程序等。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得代替他人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5月27日截止

2.报名地点:大武口区、惠农区、平罗县政务服务中心消防大队窗口

3.所需材料:携带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式两份、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另附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6张。报名同时对招聘对象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确定是否符合条件,资格审查年龄及其他报考条件不符合的取消报考资格。

(二)体能测试(满分50分)

1.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2.测试地点:石嘴山市消防救援支队

3.测试项目:单杠引体向上、1500米、100米、俯卧撑、仰卧起坐,具体考核标准(附件2)。

(三)笔试(笔试成绩×20%)

1.考点设置:石嘴山市消防救援支队

2.笔试内容:时事政策和消防基本知识

3.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面试(面试成绩×30%)

1.面试地点:石嘴山市消防救援支队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主要考察招聘对象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等内容。

(五)体检

综合成绩前30名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报告,政府专职消防员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对体检有疑问的可进行复检,体检或复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六)政审

政审工作由消防救援支队组织实施,以公安机关出具的政审结果为主。对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程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录用

用人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确定排名,经综合考虑确定最终聘用人员,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予以正式聘用,并签订自愿从事消防工作承诺书。

 

录用管理及劳动关系

(一)对拟聘用人选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为期30天的岗前业务培训,主要包括规章制度、法律法规、体能训练、队列、业务技能、日常管理等。培训合格后,安排至各县区消防救援站上岗,进行试用,试用期1个月,试用不合格,予以淘汰,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试用合格,签订劳动合同。培训及试用期内单位不予交纳保险,工资为劳动合同约定基本工资的80%。 

(二)招聘人员管理使用由消防救援支队按照相关规定统一进行管理,享受国家法定假期。劳动合同每年签订一次,每期之间采取量化考评与综合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决定是否续签聘用合同。合同期内,如个人量化考评不合格、不能胜任岗位工作、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违法违纪行为和严重违反劳动合同行为的,聘用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合同。

(三)专职消防员编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与国家行政编制消防救援人员共同执勤。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和特殊工时制,24小时值班,每月享有轮休待遇,因重大节日安保工作或战备执勤需要时,停止轮休,并在任务结束后,适时安排补休。

 

工资及福利待遇

招聘人员工资待遇纳入各级财政业务经费预算,不占国家行政(事业)编制。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基本工资2591元/月,绩效工资1000元/月,高危补助200元/月,工作满两年高危补助800元/月,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咨询电话

石嘴山市消防救援支队

0952—2015234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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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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