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陪护工作人员

2020-05-15 16:39:47 boss 17

因工作需要,中卫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陪护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招聘陪护人员15名,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服从组织安排,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工作责任心强,吃苦耐劳,作风正派。

2.政治过硬,纪律意识强,中共党员、警校毕业生、退伍军人优先。

3.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2年5月1日),28周岁以下(1992年5月1日),男性身高165cm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择优的原则,按照信息发布、报名、面试、体检、岗前培训、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依次进行。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报名、网上报名。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13日至5月15日 (工作日期间上午09:00—11: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中卫市公安局二楼政治部干部人事科,联系电话:0955-7067530。

3、提交材料: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并附复印件各1份。符合条件的退伍军人,须提供本人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彩色白底照片6张。

4、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律取消资格。

(二)面试

由中卫市公安局统一组织实施,根据招聘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重点考察考生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应变能力等内容,满分为100分。

(三)体检政审

体检人数按照岗位分配名额1:1的比例,根据考生考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依据体检结果,由用人单位组织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期间无“五险一金”,试用期内接受岗前培训与考核,培训和考核合格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签订合同

聘用人员实行派遣制,由用人单位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年度考核、岗位需求和工作需要,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续签劳动合同。

四、工资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的陪护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由中卫市公安局按有关规定执行。

对于在招聘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直接咨询招聘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