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2019-11-29 16:58:30 boss 27


因灵武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禁毒社工。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三)坚持专业匹配、人岗相适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禁毒工作、责任心强,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业务素质、服务意识及奉献意识,有计算机基础;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左右矫正视力5.0以上;

5.男性身高1.70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60米及以上,不得有纹身、不得有U型腿;

6.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专业院校毕业生、烈士的配偶、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在公文写作和计算机专业有特长的优先录用;从事过公安辅警、禁毒社工工作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7.具有灵武市户籍,年龄18-30周岁,性别不限。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行政、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直系亲属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8日至12月3日(上午9:3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工作日受理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灵武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二楼(灵武市西平东路东苑小区北门口),联系电话:0951-4679486。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大专及以上学历还需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其他证书原件,并附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6张。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填写《应聘信息登记表》。灵武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对报名人员提供资料进行初审,市禁毒办对报名人员提供资料进行复审。

4.报名人员所出具的各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笔试

1.笔试人员:通过资格审核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2.笔试内容:专业知识80%,公共知识20%。

3.笔试范围:公共基础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戒毒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禁毒条例》。

4.笔试地点和时间:由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发布笔试通知,公布考试时间、地点和参加笔试人员名单。考生参加笔试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三)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重点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面试通知:由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发布面试通知,公布考试时间、地点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考生参加面试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3.面试时限每人10分钟,面试分值为100分。

4.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百分制)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排名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3.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应聘者要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5.体检、复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四、公示及聘用

灵武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跟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结合体检情况,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灵武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3天,公示期结束后,对无异议的应聘人员办理拟聘用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