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司法局招聘公告

2019-11-18 16:50:17 boss 20


为满足工作需求,充实我市法律顾问力量,规范和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同时确保法律援助事业可持续发展,加强法律援助律师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及人数

选聘岗位:法律助理4名,法律援助律师3名。

二、主要工作职责

(一)法律助理主要负责协助首席法律顾问办理有关诉讼、复议、仲裁案件和其他涉法性事务;承担其他日常工作。

(二)法律援助律师主要负责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承办法律援助案件;承担其他日常相关工作任务。

三、资格条件

(一)法律助理:

1.具有宁夏中卫市户籍或在沙坡头区居住优先;

2.遵守法律、法规,思想品德端正,廉洁奉公,责任心强,热心法律实务工作,具有奉献精神;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有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经验者优先;

4.具有国家承认的高等院校法学专科学历以上;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者优先;

5.自愿从事法律顾问工作及行政辅助工作。

(二)法律援助律师:

1.具有宁夏中卫市户籍或在沙坡头区居住优先;

2.热心公益、热爱法律援助事业,擅长办理疑难复杂及群体性案件;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高等院校法学本科学历以上,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并执业2年以上。

4.签订聘用协议(服务期不少于2年)。

四、薪资待遇及相关要求

(一)法律助理一经录用,按规定试用期2个月,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照“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案件补贴”执行。

(二)法律援助律师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工资待遇按照“值班补贴+案件补贴”执行。

以上人员一经录用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双休制度。

五、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

11月15日—11月22日

(二)报名方式

按要求如实填写《法律助理报名表》或《法律援助律师报名表》,并于11月22日12:00点前将报名所需材料发送至zwsflfwzx@163.com邮箱。

(三)报名所需材料

《法律助理报名表》或《法律援助律师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学位证、法律职业资格证、相关专业资格证件以及工作成就经历等相关材料(上述材料扫描后以PDF格式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王晶   电话0955-8592340/7068598)

附件:报名表

下载附件网址:http://www.nxzw.gov.cn/xwzx/tzgg/201911/t20191115_18510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