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吉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公开招聘公告!专科及以上学历可报!

2019-11-11 17:28:52 boss 21


根据西吉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空缺岗位需求和岗位人员补充相关要求,秉持“围绕需求、择优选人、心系人才、服务就业”的人力资源服务理念,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综合岗位工作人员和基层执法协管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以岗选人、人岗相适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人数6名(其中2名为综合岗位工作人员、4名为基层执法协管员)

三、招聘性质

本次招聘属于我公司为西吉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提供执法协管岗位人员采取的企业用人招聘行为,所招聘综合岗位工作人员和协管员属于我公司派遣制员工,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建立人事劳动关系,并由我公司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发放工资、保障各项劳动权益。所招聘人员由我公司以派遣形式安排至用工单位,按照我公司与用工单位签订的《购买服务合同》有关约定和用工单位与协管员签订的《用工管理协议》及相关管理规章制度从事城市综合执法协管工作。

四、工作岗位

西吉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所属综合岗位和基层执法协管岗位,聘用人员按岗位需求统一分派,根据情况灵活调整。


五、工作职责

根据西吉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的职能和岗位职责,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各项工作义务和承担各项工作任务。

六、工作地点

西吉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含各乡镇基层工作岗位)。

七、招聘条件

(一)政治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崇尚科学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

(二)职业条件

1、具有正确的就业择业观念和积极向上的人生价值态度;

2、完全理解和接受(认同)本《招聘公告》内容;

3、自愿从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协管工作,自觉维护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及协管员形象; 

4、充分了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职能和协管员工作职责,严格遵守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及要求;

5、有较强的组织观念、纪律性、服从性和协管员所具备的职业素养,以及岗位奉献及吃苦耐劳精神;

6、经考察具有符合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职业和协管员队伍管理要求的个人基本素质及作风;

(三)岗位条件

1、户籍:具有西吉县常住户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优待人员户籍不限);

2、性别:综合岗位工作人员男女不限,基层执法协管员由于工作特殊性,限男性;

3、年龄:18周岁以上(2001年11月10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9年11月1日后出生);

4、学历: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5、综合岗位工作人员必须为中共党员,3年以上党龄,具有1年以上党务工作经历;

(四)身体条件

1、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2、五官端正、无纹身、无过度染发、无彩妆及染甲、无明显疤痕(男性不得打耳钉眼、留长发);

3、身心健康、无传染疾病、无吸毒史、无精神病史;

4、视力不得影响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5、听力测定双侧耳语(不低于4m)0-25db;

6、口齿清晰、语言表达流利、普通话标准;

7、嗅觉正常;

(五)优待优先条件

1、复转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84年11月1日后出生);

3、具有3年以上行政、人事、城市管理执法管理岗位或党务工作岗位经历的人员年龄放宽至33周岁(1986年11月1日后出生);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准报名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行政、刑事处罚的人员;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调查处理,尚未结论的人员;

3、直系亲属涉嫌黑恶或腐败犯罪尚未结案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罚对象的人员;

5、被辞退的国家公职人员或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人员;

6、在各类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的人员;

7、利用网络等途径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的人员;

8、违法串联、集会、上访,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微信、QQ等形式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及扰乱社会秩序的人员;

9、因违反管理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及解聘的人员;

10、已在用人单位(我公司)或派遣用工单位(西吉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辞职的人员;

11、服务期未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人员;

12、不认同和接受(响应)本《招聘公告》的人员;

八、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通过我公司和用工单位网站、公众微信号,当地社会主流媒体等途径公开发布、进行广泛宣传引导。

2、接受现场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设置专场招聘报名场地,开通报名咨询电话,提供现场报名咨询及相关服务。报名现场对应聘者资格符合性进行初步审查,指导应聘者完善提交报名资料、完整规范填写《应聘报名表》。

3、资格初步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每一个环节均进行资格审查,任何时间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存在违规报名情况或提供的应聘资料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终止聘用资格。

4、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评分标准(公安部)》执行,根据三项测试结果按优确定名额及参加考试人员;

(2)男子组测试项分为10米×4往返跑、摸高、1000米跑;

(3)女子组测试项分为10米×4往返跑、摸高、8 00米跑;

5、考试

考试内容为笔试、面试二项,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笔试、面试日期及时间随时根据安排在报名微信群内通知。

(1)笔试

报名及资格初审结束,立即组织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考题类型分填空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论述题六类;出题范围为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专业知识,以及与本次招聘有关的要求等内容,应聘人员根据范围自行准备。笔试结束阅卷完成后公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分别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分数线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不受比例限制。

(2)面试

面试按半结构化方式严密组织实施,面试满分100分,每名应试者应试时间10分钟;考题类型分职业形象、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临场应变、专业知识、综合评价六类;面试结束,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所占比例核算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排名,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进入考察分数线的人员总成绩并列的,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人员。

6、考察

考察按照规程不公开实施,对被考察人员信息及有关事项严格保密。根据招聘岗位工作综合要求进行考察,内容重点是违法犯罪及违规处理情况,失信惩戒及不良信用记录情况,政治面貌及态度,应聘动机及态度,思想道德及素养,家庭及社会关系,工作及学习表现,专业能力及素质,受表彰奖励情况等方面;考察满分100分(考察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考察发现有存在违反不准报名情形或考察成绩低于60分的终止应聘资格;对考察合格人员组织体检;考察时间及所提交资料另行通知。

7、体检

考察结束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我公司统一组织,在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依据医院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报告由我公司统一领取存档,体检结果实行保密管理;体检不合格人员终止应聘资格。

8、公示

确定为拟聘用协管员的人员,由我公司通过公众微信号或本次招聘微信群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对公示期内反映存在问题的拟聘用协管员暂缓聘用,进行问题调查核实,情况属实且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检举人提供的线索无法核实或经调查核实情况不属实、存在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9、岗前培训

公示期满或公示期间,对拟聘用协管员进行集中岗前培训,岗前培训期为5天,培训内容为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含公共场所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等,培训结束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

10、聘用上岗

(1)经岗前培训考核合格者,颁发岗前培训《结业证书》,确定为聘用协管员,由我公司下发聘用决定,签订《入职承诺书》和《劳动合同》,办理入职相关手续,派遣上岗;

(2)聘用协管员不接受派遣或不服从服务岗位分派的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协管员属于政府公益性岗位人员、三支一扶岗位人员、事业单位实习岗位人员、大学生村官人员,以及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及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必须在聘用时与有关部门或单位解除及终止劳动关系,凭相关证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九、劳动保障

1、协管员根据政府购买服务岗位需求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权利义务、服务期限、薪资待遇等,本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合同期满根据政府购买服务岗位需求和我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有关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如不续签合同自然终止。

2、协管员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招聘要求或经考核不适应岗位工作的予以解聘。

3、我公司依法为协管员按照当地政府部门规定标准缴纳“五险一金”(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和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中涉及个人承担的费用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4、本次招聘协管员每人每月应发工资大约为2400元,实发工资大约为1866元(个人代扣代缴“五险一金”约为534元)。

5、每月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195元+个人195元=390元。

6、工龄满一年后逐年增加工龄工资(5年封顶)。

十、日常管理

协管员由我公司(用人单位)和西吉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用工单位)实行双重管理。在合同和派遣服务期内由双方依法依规严格管理考核,对违反法律法规、不遵守双方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及要求、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安排、不配合工作、不符合岗位工作要求或拒不履行工作义务的人员全程淘汰。派遣服务期间必须遵守用工单位工作作息时间安排和适应工作性质及工作环境,服从用工单位根据工作需求进行的岗位及职责调整。

十一、应聘须知

1、应聘者不遵守本次招聘规则、不提供相关资料或提供虚假资料、不按规定或按时完成招聘程序、在招聘过程中作弊或弄虚作假的,终止或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者不服从我公司及相关工作人员招聘组织管理或要求、不接受安全和作弊检查、不接受报名微信群内实名管理的,终止或取消应聘资格。

3、应聘者通过互联网等各种渠道发布与招聘有关的不当言论及网络舆论,通过违法串联、集会、上访等形式干扰破坏招聘秩序或威胁、辱骂招聘工作人员的,终止或取消应聘资格。

4、应聘者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岗前培训考核不合格,或被聘用时未与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以及存在其它影响聘用情形的,终止或取消拟聘用、聘用资格。

5、应聘者报名时按要求提交的证件(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原件、照片等作为存档资料,不予退还。

6、应聘者参加本次招聘活动或拟聘用人员参加岗前培训等过程中,须根据自身身体健康状况参加各项程序,注重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如发生身体意外伤害、突发疾病、交通等任何安全事故,均不属于工伤范围,一切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7、应聘者参加本次招聘,所占用的时间和产生的任何费用均属个人自愿行为,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8、应聘者须随时关注相关信息及通知,如不关注或不及时获知相关信息(通知),造成延误等后果自负。

9、应聘者在招聘任何环节均有权决定放弃应聘资格,但必须提交书面“个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承诺书”,应聘者在被确定为拟聘用或聘用人员后有权放弃拟聘用或聘用资格,但必须提交书面“个人自愿放弃拟聘用或聘用资格承诺书”。否则,公司将取消拟聘用或聘用资格,列入应聘人员“黑名单”,在今后的任何招聘中均不准报名。

10、应聘者因违反相关规定被终止或取消应聘资格、拟聘用、聘用资格的,均被列入应聘人员“黑名单”,在今后的任何招聘中均不准报名。

十二、报名须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应聘者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前往现场审核办理,并填写《应聘报名表》。

2、报名期限:2019年11月9日(星期六)至11月13日(星期三),共5天。

3、报名时间: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4、报名地点:宁夏天下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社会化人力资源服务大厅(西吉县迎宾大道路北、县公安局东侧)。

5、咨询(检举)电话:0954—8717123   

6、报名须提交、提供的资料

(1)户口本复印件1份(首页及本人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居中位置,要求首页在上、本人页在下、端正、清晰);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居中位置,要求正面在上、反面在下、端正、清晰);

(3)毕业证复印件1份(横向复印在A4纸居中位置,要求端正、清晰);

(4)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在“学信网”下载生成打印,并在有效期内,要求A4版面、端正、清晰);

(5)提交本人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2张及电子版照片1份(JPEG格式);

(6)本次招聘优先优待相关证书或证明(证书复印件均须复印在A4纸居中位置,要求端正、清晰);

(7)学位证、职业技能资格证、职称证、荣誉证等自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均按照上述证件要求端正、清晰复印提交;

(8)以上要求提交复印件的证书(件)均须提供原件,经资格审查后返还本人;

7、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3日17:30(超过报名截止日期及时间,不再受理报名或接受提交的任何资料)。

8、报名费用:每人须交纳报名费100元,报名后不予退还。

9、特别提醒:

(1)报名前请认真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完全了解和正确理解《招聘公告》内容,严格按照程序及要求参加招聘。

(2)报名时所提交的资料、证明、照片,提供的证书(件)不符合要求(不按要求复印或提交提供)的不予受理。

(3)报名时提前计划安排好个人事宜及时间,报名结束后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培训等程序集中连续开展,具体日期及时间随时根据安排在报名微信群中通知。

本次招聘由宁夏天下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对本《招聘公告》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