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辅警,大专可报!银川市公安局招22人!

2019-08-16 16:56:28 21


报名时间:8月19日至8月20日

为确保全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宁夏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银川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银川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将2019年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2名,限男性,年龄18-30周岁(1989年8月14日至2001年8月14日期间出生),户籍限宁夏地区。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公安辅警工作、责任心强,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良行为习惯;

3.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业务素质、服务意识及奉献意识,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和能力;

4.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不得有纹身,左右眼矫正视力5.0以上,身高170CM以上;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公安类或政法类院校,烈士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公安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等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名

(一)曾因违法犯罪受过行政、刑事处罚的;

(二)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三)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四)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五)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六)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七)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八)因违法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九)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政审、体测、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培训、录取、上岗的程序进行。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报名、网上报名。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原件,并附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本人及父母、配偶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考察(无违法犯罪前科)证明1份,银行出具的征信报告一份。符合条件的退伍军人,须提供本人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自行下载并填写《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招聘辅警报名表》一份。凡本人未如实填写或提供真实有效证件的,一经发现,一律视为弄虚作假,取消招聘资格。

(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参加体能测试必须携带正式有效身份证原件。

体能测试内容: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组织实施,具体内容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立定跳远、俯卧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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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能测试结束后,按照参加体能测试合格人员确定笔试人员,身体有隐疾的不可参加体能测试,如隐瞒病情参加测试发生事故后果自负。

(三)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公文写作等。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分值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参加笔试必须携带正式有效身份证原件(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迟到15分钟者,取消应试资格。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面试。

(四)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重点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参加面试必须携带正式有效身份证原件。

3.面试时限每人不得超过15分钟,面试分值为100分。

4.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试总成绩

1.考试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有效期6个月。

2.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六)体检按照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的高低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试人员自行承担。(七)公示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和考察政审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银川交警微发布”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办理拟聘用相关手续。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经核实后确实影响考试公正性或违犯有关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试用期考核

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两个月。聘用人员试用期满经试用单位考核合格的,由劳务派遣机构予以正式聘用并派遣至银川市交警分局。拟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后,确定劳动关系,享受规定工资、缴纳五险一金。合同期内,被聘用人员如有违反合同约定,违规违纪或不履行工作职责,或其他不适应工作的情形,按照有关规定由银川市交警分局局退回派遣机构。合同期满视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

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3个工作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取消聘用资格后空缺的职位按照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补录。总成绩并列的,在总成绩有效期内,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补录。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19年8月19日至8月20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地点: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五楼506室(银川市金凤区满城南街399号)

联 系 人:铁东辉;

联系电话:0951-4656929。

特此公告!

点击下载>>>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招聘辅警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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