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德县审批管理局公开招聘“窗口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2019-08-14 16:38:22 20


宁夏德仁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受隆德县审批管理局委托,以劳务派遣方式负责窗口工作人员招聘事宜,现公告如下:

一、委托招聘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检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审批管理局窗口工作人员12名,男女不限。

三、招聘形式

本次人员招聘形式为隆德县审批管理局(用工单位),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形式委托宁夏德仁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服务与劳务派遣机构)招聘,并按劳务派遣用工形式提供相应的服务及管理。

四、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体貌端正;无纹身、无过渡染发、无彩妆及染甲、无明显疤痕(男性不得打耳钉,留长发)。

3、具有隆德县户口;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1年8月9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9日后出生);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6、熟悉计算机操作及办公软件应用,能熟练打字、排版和进行网络化办公。能讲标准、流利的普通话,口齿清晰;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处分期间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或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调查、审理期间的人员;

5.正在履行劳动合同,且无法即时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的;

五、招聘程序和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日期:2019年8月16日(星期五)至8月17日(星期六);

2、报名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隆德县审批管理局一楼

4、报名咨询电话:潘主任  13309577560

5、报名方式:应聘者本人现场报名。

6、需提供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居民户口本原件及户主页、本人页的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

(4)报名时提交两份《隆德县审批管理局公开招聘窗口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一),并在报名表处粘贴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人员基本情况,由宁夏德仁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审核,符合条件者发放《准考证》,准予参加考试。《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行测和申论。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内容。

3.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当日在宁夏德仁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公众号公布。

4、笔试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1、本次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 50%+面试成绩×50 %】确定,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将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确定拟招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要求进行。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体检或参加考核资格并依次递补。体检医院、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合格人员即可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4、拟聘用人员提供本人居住地派出所无犯罪记录证明。

5、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

对经过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初定人选名单在宁夏德仁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公示,公示期间如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后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六、招聘须知

1、应聘人员不遵守本次招聘相关要求,或不服从宁夏德仁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人员招聘组织管理(包括不提供相关证明、发布与招聘有关的不当网络言论等)的,随时终止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资格审查未达到要求或提供虚假应聘资料的,发现后随时终止应聘或取消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不按时或按规定完成本次招聘任何程序的、可视为自动放弃。

4、应聘人员体检、考察环节发现存在不符合招聘条件及相关要求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招聘者被聘用后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调解决。

5、应聘报名时按要求提交的证件(证书)复印件或照片等作为存档资料,不予返还。

七、劳动保障

1、聘用人员与宁夏德仁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定《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合同期满可根据用工单位需求及本人意愿决定是否续签。

2、宁夏德仁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依法为聘用人员按照当地政府部门规定标准缴纳“五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险”中涉及个人社保费用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3、聘用人员工资标准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和固原市隆德县审批管理局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录取的拟聘用人员,由宁夏德仁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用人单位)将拟聘人员派往用工单位上岗试用。按《劳动法》规定,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由宁夏德仁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解除拟聘用关系,试用期满合格的人宁夏德仁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将按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正式派往用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