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人民政府招聘公告!转给身边需要的人!
2019-04-25 16:4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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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招聘公告
为满足中卫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工作需求,根据《中卫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
一、选聘职位及人数
选聘岗位:法律助理1名。
二、主要工作职责
法律助理主要负责办理有关诉讼、复议、仲裁案件和其他涉法性事务。聘用人员一经录用,按规定试用期2个月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照《中卫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执行。
三、资格条件
1.具有宁夏中卫市户籍或在沙坡头区居住;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思想品德端正,廉洁奉公,责任心强;
3.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有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经验者优先;
4.具有国家承认的高等院校法学专科学历以上;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者优先;
5.自愿从事法律顾问工作及行政辅助工作。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
4月24日—4月30日
(二)报名方式
按要求如实填写《法律助理报名表》,并于4月30日12:00点前发送至zwfzb2010@163.com邮箱。
(三)报名所需材料
《法律助理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学位证、法律职业资格证、相关专业资格证件以及工作成就经历等相关材料(上述材料扫描后以PDF格式发送至邮箱)。
五、其他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法律助理报名表》
联系人:王晶
联系电话: 0955-8592340/7068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