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专职技术检查员招聘公告(第二批)

2024-03-14 14:33:46 boss 12

为加强应急管理部门执法专业力量建设,有效缓解执法队伍专业人员不足的问题,强化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社会监督,促进应急管理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区市党委、政府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部署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司法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件要求,计划面向社会招聘“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以下简称“技术检查员”),现公告如下:

招聘职位

结合我县安全生产实际,应急管理局计划聘用化工类技术检查员1名、防灾减灾救灾类技术检查员1名、消防工程类技术检查员2名,共计4名。(详见附件1)

岗位情况

(一)工作地点。工作地点在银川市永宁县,全部由永宁县应急管理局统筹管理使用,日常在永宁县应急管理局或永宁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上班,作息时间与工作单位同步,参与本单位日常值班值守工作。

(二)工作职责。专职技术检查员按照工作单位安排,协助行政执法人员履行以下行政执法职责:

1.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复查和调查取证工作;

2.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消除风险隐患;

3.参与行政案件研究讨论;

4.执行行政执法决定;

5.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6.完成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技术检查员履行规定的职责时,应当重点对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复查,并在有关调查取证中提供专业性的意见。技术检查员履行执法检查、复查和调查取证工作职责时,应当出示技术检查员工作证。技术检查员根据应急管理部门的授权,在有关现场执法检查、复查的行政执法文书上签名。

(三)待遇薪酬。

每名每年薪酬经费不超过6万元(包括工资、社保个人及单位缴费部分),其中20%绩效工资,视工作情况考核发放。

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消防等相关安全类专业(详见附件)专科及以上学历。②具有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消防等相关行业领域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③具有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消防等相关行业领域职业资格;

3.能够深入现场开展相关业务工作,具备较强现场发现、分析和解决事故隐患的能力,专业水平完全满足执法检查和事故调查分析等具体工作;

4.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相关国家、行业标准。能熟练操作各种常用办公软件,进行数据统计等信息化办公,具备一定的文字能力;

5.年龄40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工作中会经常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粉尘等职业危害因素;需要在春节、国庆等重点时段24小时驻企开展监督检查;休息时段需要24小时备勤,发生事故后要立即赶赴现场做处置工作,工作条件艰苦,限男性。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因违规违纪被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与原用工单位无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6.曾参加过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支撑工作的。

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者应确保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6日至3月18日。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有意者下载填写《永宁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专职技术检查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同时将相关材料统一扫描为PDF文件,压缩成以报名人姓名+岗位命名的压缩包,一并发送至永宁县城控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邮箱:Ynck_hr@163.com,请务必注明“姓名+永宁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专职技术检查员”,永宁县城控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951-7863531。

3.报名所需材料:①《永宁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专职技术检查员报名登记表》(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②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③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消防等相关安全类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证明,④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消防等相关行业领域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消防等相关行业领域职业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永宁县城控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实施;聘用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学历、资格证书等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造假,立即取消资格。

(三)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凭居民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  试

笔试、面试由永宁县城控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具体实施(根据实际情况设置隐患排查治理实操测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分数为百分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6:4折合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0.6 +面试成绩×0.4=总成绩)。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领域的国家、行业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相关专业知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择优进入面试。

3.加分。退役军人是一级士官及以上的,在报考防灾减灾救灾类技术检查员时,笔试成绩加五分,报考其他类时不加分。

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期间参加人员应遵守考场纪律,发现报考人员出现作弊等考察不诚信行为的,将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按照考试总成绩,以由高到低的顺序分别排名,均按照相应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出现成绩并列情况,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察方式另行通知。

(二)体检。

考试结束后,拟聘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按照相关标准执行。具体体检时间及人员名单于体检前2天电话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体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弃权。考试至实习结束前,各环节入围后主动放弃或体检、入职职业病健康检查、政审不合格的,严格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公示、试用与聘用

1.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永宁县城控公司实施聘用和派遣,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书,一年一签,每次合同到期后,由永宁县应急管理局根据工作需要及专职技术检查员工作表现决定是否续签。

2.专职技术检查员聘用按照《劳动合同法》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0天,试用期满后,经永宁县应急管理局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3.具体工作岗位服从永宁县应急管理局统一安排。

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不以培训、教材、报名、考试等名义收取任何费用。报名人员在招聘工作各环节中弄虚作假、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永宁县应急管理局会同永宁县司法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为0951-8021879。

附件1:报名专业信息表

图片关键词

附件2:永宁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专职技术检查员报名登记表

图片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