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县2023年公开招聘环卫车辆和垃圾填埋车辆 驾驶员的公告

2023-10-18 14:36:05 boss 46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环卫工作,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根据《盐池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3〕38期)纪要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环卫车辆和垃圾填埋场车辆驾驶员,现将2023年公开招聘环卫车辆和垃圾填埋车辆驾驶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专业匹配、人岗相适。

本次招聘采用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环卫车辆驾驶员:6名;

垃圾填埋场车辆驾驶员:1名。

三、招聘人员岗位职责

(一)环卫车辆驾驶员:负责驾驶专业环卫车辆,在县城区内进行生活垃圾收集、运输、道路清扫、洒水抑尘等工作;

(二)垃圾填埋场车辆驾驶员:驾驶专业车辆,在垃圾填埋场进行垃圾转运、垃圾压缩、垃圾掩埋等工作;

四、报考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3.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无传染性疾病(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以县级医院体检合格为准),双目裸眼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无红绿色盲,听力正常,无妨碍驾车的肢体残障和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二条所列情形;

4.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5.具有盐池县常住户籍;

6.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7.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

8.环卫车辆驾驶员需持有B2及以上驾照,垃圾填埋场车辆驾驶员需持有B2及以上驾照或装载机、挖机等特种作业车辆驾照,无重大事故记录。

9.无不良驾驶记录特别是酒后驾驶记录(以交警部门证明材料为依据);

10.无违法犯罪、赌博、吸毒史等不良品行(以公安部门证明材料为依据)。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有吸毒、酗酒行为记录的,有传染性疾病、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

4.现役军人、在校学生及已纳入盐池县人民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人员范畴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

五、招聘方式

2023年公开招聘环卫车辆驾驶员和垃圾填埋场车辆驾驶员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中心)负责,按照发布招聘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择优选聘。

招聘采取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其中技能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六、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驾驶技能测试、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按照发布公告、驾驶技能测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招考信息在微信公众服务号盐池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平台发布。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8日至10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三)报名地点:盐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18室。

(四)报名须提供、提交的资料: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签本人姓名及时间),无重大交通安全事故证明,高中学历提供毕业学校开具的证明(须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加盖公章),提供近期一寸免冠彩色同底照片6张(不限底色),并填写《盐池县2023年公开招聘环卫车辆和垃圾填埋车辆驾驶员岗位报考登记表》(附件2)一式2份。报名时提交的资料及证件(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原件作为存档资料,不予退还。

报考人员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提供虚假、错误加分信息的报考人员,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填报虚假信息隐瞒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根据违规事实,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记入考生个人诚信记录。

七、驾驶技能测试

(一)内容。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驾驶员培训学校开展驾驶技能考试,考试内容为科目二、科目三。分值100分,占总成绩的60%。

(二)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具体考试地点及时间以驾驶技能测试准考证为准。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过期身份证、户籍证明等不作为有效证件)参加考试。

(三)成绩查询。报考人员在驾驶技能测试成绩出来后,通过微信公众服务号盐池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平台查询,或拨打电话查询(查询电话:0953-6015910)。

(四)最低分数控制线划定。根据驾驶技能测试情况划定驾驶技能测试最低分数控制线。按照驾驶技能测试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3: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驾驶技能测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同时进入面试。如果驾驶技能测试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达不到3:1比列,按照驾驶技能测试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2: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八、资格审查

(一)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二)面试前复审。统一收取拟进入面试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和证明材料并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面试资格,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资格复审后。拟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在指定地点填写《2023年公开招聘环卫车辆和垃圾填埋车辆驾驶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附件3)一式两份,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各留存一份。

(四)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在微信公众服务号盐池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平台上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进行递补。

九、面试

(一)面试方式。着重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急处理能力、组织管理能力、责任感与进取心。

(二)面试组织实施。提前3天通过微信公众服务号盐池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平台发布面试通告并采取打电话、发信息等方式通知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

(三)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十、考试总成绩计算

(一)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考试总成绩=驾驶技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二)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驾驶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驾驶技能测试成绩相同时,采取一定方式组织加试。

十一、体检

(一)体检工作必须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二)应聘人员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三)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组织方同意,可以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申请复检的应聘人员,应另外承担复检相关费用。

(五)因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的,视为自动放弃所报岗位,出现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十二、考察

(一)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二)考察中发现因个人品德差、有不良政治记录,不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存在本通告中所列不得报考相关情形以及存在其他不宜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情形,取消应聘资格。

十三、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根据驾驶技能测试、面试、体检结果,确定拟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微信公众服务号盐池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并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的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应聘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应聘资格。取消应聘资格后空缺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二)聘用。经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由第三方劳务公司组织派遣上岗,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薪酬按盐池县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2倍的80%执行。试用期满后薪酬按照《盐池县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人员工资待遇管理制度》(盐党办综〔2017〕51号)规定执行,如遇工资及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等标准调整,以县人社部门文件为准。

十四、相关事项说明

(一)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招聘条件、方式、时间等若有变动和调整,以微信公众服务号盐池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平台通告为准。

(三)报考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盐池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四)报考人员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五)微信公众服务号盐池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平台是本公告发布的官方网站,请报考人员注意识别,因访问其他网站(微信、微博)影响报名和考试的,后果自负。

(六)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盐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十五、附件

附件1.盐池县2023年公开招聘环卫车辆和垃圾填埋车辆驾驶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附件2.盐池县2023年公开招聘环卫车辆和垃圾填埋车辆驾驶员岗位报考登记表

附件3.盐池县2023年公开招聘环卫车辆和垃圾填埋车辆驾驶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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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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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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