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体育运动训练管理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优秀运动员公告

2022-11-18 14:16:56 boss 62

自治区体育运动训练管理中心系宁夏回族自治区体育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优秀运动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本次招聘9名优秀运动员。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有关事项详见《自治区体育运动训练管理中心公开招聘优秀运动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招聘的运动员按照事业编制优秀运动员进行管理。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体育职业道德,认真履行运动员反兴奋剂责任和义务,遵守体育行业纪律规定和行业规范,能够履行优秀运动员义务;

(4)健康状况、身体机能及专项能力须达到较高水平;

(5)应具备与其年龄相符合的文化水平、基础知识和学习能力。

(6)热爱体育事业,具有适合从事专项运动训练和在国内外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基础体能和专业素质,能够刻苦训练,不断提高运动成绩。

(7)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9月30日后出生,含当日)。

(8)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2.专项条件:

招聘对象须注册为宁夏的现役运动员,所提供的运动成绩为代表我区取得的成绩,符合《自治区体育运动训练管理中心公开招聘优秀运动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和相关条件。运动成绩为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团体和集体项目须为主力队员。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身患不适合从事运动员岗位的疾病、传染病和重大器质性疾病的人员;

2.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人员。

应聘者不得报考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以测试运动员专项基础体能、运动技能为主要内容,考核以审核、考核运动员取得的运动成绩为主要内容。因运动员岗位的特殊性,招聘考试、考核不设开考比例。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初审确认的方式,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二)报名时间:自宁夏体育局网站发布公告之日起至11月21日18:00止(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应聘者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要保持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报名指定邮箱:xgzxrsjyk@163.com

(四)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原件1份(见附件2)(报名表右上角附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本人签字栏内本人签字后扫描)。

2.《自治区体育运动训练管理中心公开招聘优秀运动员应聘简历表》(见附件3)扫描件(报名表右上角附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

3.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运动员试训审批表、毕业证扫描件;

5.本人免冠二寸彩色相片电子版2张;

6.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成绩证书)扫描件。

请将以上资料电子照片或扫描件,上传至指定邮箱xgzxrsjyk@163.com,邮件“主题”需要注明“应聘岗位名称,如“武术项目优秀运动员”+姓名”。此渠道为我单位唯一报名渠道,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考人员名单在宁夏体育局网站公布。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不再进行统一回复。

五、考试、考核

(一)考试。

测试报名人员专项基础体能、运动技能。基础体能、运动技能测试达到合格标准的评定60分,计入考试、考核总成绩;达到优秀标准评定70分,计入考试、考核总成绩。测试不达标的,不评分、不计分、不进入运动成绩考核环节。

(二)运动成绩考核。

对体能、运动技能测试达标的考生所取得的运动成绩进行审核、考核,取一次最高层次比赛(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核定的与成绩津贴挂钩的全国比赛名称为准)的最好运动成绩作为考核成绩,计入考试、考核总成绩。

(三)考试考核成绩。

总成绩=考试(基础体能测试分值×60%+运动技能测试分值×40%)+运动成绩考核。

六、资格复审

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人社

部发〔2016〕140号),由招聘单位委托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组织实施,纪检部门监督。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自治区体育局优秀运动员招聘工作小组研究同意可以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八、考察

对列入考察对象的人员,由自治区体育运动训练管理中心组织考察。考察中对拟聘运动员的政治素养、身体素质、适应项目运动能力和训练比赛作风等作全面评估。因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及聘用

(一)根据考试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由招聘工作小组提出拟聘用优秀运动员建议,报宁夏体育局审定后,在宁夏体育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运动员,经宁夏体育局审批,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招聘单位与聘用运动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相关事项,并办理人事相关事宜。

(三)优秀运动员按规定实行聘用和退役、职业转换过渡期制度,退役后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办法(试行)》(宁体规发﹝2020﹞2号)有关规定执行。

十、关于岗位递补

(一)递补情形。

1.在资格复审阶段,经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的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考核总成绩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应聘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在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应聘者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考核成绩均达到最低分数线以上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不递补情形。

1.资格审核合格的考试人员名单公示公告发布后至考试结束,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2.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3.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核实后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十一、防疫要求

(一)所有区内及区外参加考试、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单(结果为阴性),进入考点前须出示“我的宁夏”二维码,接受健康码、行程码等查验,测量体温,并登记相关信息,体温正常且健康码显示为绿码的,方可参加考试和资格复审。    

(二)应聘者全程携带身份证,全程佩戴防护口罩,在核对身份证件时,应聘者应摘下口罩,并尽量缩短核对时间,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检查。

(三)考试和资格复审期间如出现发热症状,须立即向工作人员报告,按应急预案处置。

十二、考务监督

自治区纪委监委驻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对考务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十三、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自治区体育运动训练管理中心0951-3850021 3850022姬老师

监督电话:宁夏区纪委监委驻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951-5602816 

十四、本次招聘政策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体育局优秀运动员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http://sport.nx.gov.cn/xwzx/tzgg/202211/t20221117_3846046.html

1.《自治区体育运动训练管理中心公开招聘优秀运动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2.《自治区体育运动训练管理中心公开招聘优秀运动员报名登记表》

3.《自治区体育运动训练管理中心公开招聘优秀运动员应聘简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