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2022年高校毕业生到机关事业单位实习岗位信息公示

2022-08-08 15:52:02 boss 34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毕业生到机关事业单位实习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2〕214号)文件精神,现将永宁县各机关事业单位实习岗位信息予以公示。

一、报名条件

离校2年内(2021届、2022届)未就业的宁夏各普通高等院校、高职院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以及区外宁夏籍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专业不限,每名高校毕业生只能参加一次实习,到基层实习的视同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起算。

二、实习岗位及服务期限

2022年我县提供实习岗位数量111个,服务期限为1年(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实习期满,毕业生自主择业。

三、报名流程

(一)注册个人信息。登录宁夏公共招聘网(www.nxjob.cn)注册个人信息(点击“我要注册”),如果已经是注册人员,请直接在网站首页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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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场审核。凡确定参加永宁县到机关事业单位实习的学生, 报名保存后,打印报名表,并持报名表、毕业证、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到永宁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地址:永宁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401室  报名及审核起止时间为2022年8月8日-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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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实习派遣与报到

报名审核通过后,永宁县就创中心现场派发实习派遣单,实习生于9月1日起持派遣单和身份证到实习单位报到。9月底前,完成选派高校毕业生到机关事业单位实习工作。对选派后因组织和个人原因退出实习,实习单位出现岗位空缺的,原则上可补派,补派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五、实习待遇

(一)高校毕业生实习期间的基本生活补贴具体补贴标准为:永宁县每人每月1840元。

(二)高校毕业生实习期间,为其统一购买不高于50万元额度的商业意外伤害保险(凡在岗不满三个月的高校毕业生,离职后其意外伤害保险自动失效,新到岗高校毕业生继续享有原购买的商业意外伤害保险)。

(三)对于实习期满6个月以上,且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按照实际缴费的2/3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联系人:汤莹

咨询电话:0951-8778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