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原宁夏药品检验所)成立于1960年,为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国家、自治区下达的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药品辅料、药品包装材料的检验检测、标准复核、质量分析、安全性评价及各项委托检验等工作,是自治区级唯一的药品、医疗器械、药品辅料、药品包装材料的法定检验机构。单位内设办公室、业务管理科、质量管理科、科技教育科、设备管理科、化学药检验室、中药检验室、抗生素检验室、化妆品检测(药理)室、医疗器械(药品辅料与包装材料)检验室12个科室。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如下岗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1、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2、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3、专业匹配、人岗相适;
二、 招聘岗位需求
1、食品检验员(4名)
岗位职责:承担食品相关检验检测工作。
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学历优先。
专业要求:食品分析、食品化学等;
其他要求:有食品检验、枸杞产品相关检验经验者优先考虑。
2、微生物检验员(2名)
岗位职责:承担食品、药品、化妆品等微生物相关检验检测工作。
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学历优先。
专业要求:微生物学相关专业;
其他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3、药品检验员(4名)
岗位职责:承担药品相关检验检测工作。
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学历优先。
专业要求:分析化学、药物分析、中药学、临床药学等;
有相关检验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 应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
2、年龄35岁以下,有相关工作经验可适当放宽;
3、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违规等不良行为和记录;
4、具有较高职业操守,服从安排,责任心强,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沟通能力、写作能力、综合业务能力、执行力和团结协作精神;
5、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吃苦耐劳,能够承受较强的工作压力。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29日18:00- 5月6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及岗位任职资格要求的相关证件、报名表(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3、报名通道:本次招聘只接受网络报名。应聘者请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上述报名材料至:zhaopin@nxrencai.com
(报名表二维码)
(二)资格审查
审查方式:报名结束后我公司将在2个工作日内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电子报名资料进行审核,请报名时务必将所需证件提交齐全。审核结果会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形式通知并确认。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51号瑞银财富中心C座18 楼1809室。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
4、成绩计算: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面试结束后进行公布。
(四)体检
1、根据面试结果及拟录用人员人数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3、对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五)公示
对面试、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六)用工形式与待遇
1、以上岗位一经录用,与宁夏源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
2、薪酬福利结构:工资待遇按照宁夏药检院相关制度执行;
3、工作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
4、工作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
(七)其他
1、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及时了解我司网站及公众号发布的最新信息并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通讯不畅的,后果自负。
2、应聘者对应聘资料和个人情况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已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关系。若录用者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影响报到入职的,由本人在规定期限内自行解决。
3、参加面试人员须在面试当天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绿码且无干咳等异常症状。
联系电话:
0951-6893933/0951-6890333转拨2(招聘部)
17309509636/19995241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