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正在报名!

2022-02-14 10:42:25 boss 18

因工作需要,中卫市人民检察院委托宁夏铁发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人员1名,从事机关综合业务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01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接受社会监督。

02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自愿履行劳务人员责任和义务。

2.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3.具有中卫市沙坡头区户籍或经常居住地在中卫沙坡头区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35岁以下(1987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

6.具有自理日常生活、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独立开展工作的身体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检察院辞退的人员;

3.在处分期间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或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调查、审理期间的人员;

5.正在履行劳动合同,且无法即时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6.其他不适宜在人民检察院工作的人员。

03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2月9日至2022年2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

2.报名地点:中卫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418室)。

3.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可直接到中卫市人民检察院进行现场报名,也可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的需填写《中卫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劳务人员报名表》,将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残疾证复印件通过传真、电子邮箱或者邮寄至中卫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邮寄地址:中卫市行政新区中卫市人民检察院;邮箱:zwsjcyzzc@163.com  联系电话:0955—7065612

(二)资格审查:报考者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残疾证(以上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已有单位的人员必须持有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需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根据报名人员基本情况,由中卫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审核,符合条件的发放《准考证》,准予参加考试,《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单项成绩均为100分,分别按30%、70%计入总成绩。

1.笔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参加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计算机操作技能及其他方面等综合素质。

2.面试。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招聘人数,根据岗位需求,采取适当方式进行面试。

(四)体检考察:

1.体检: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然后按招聘计划实行一次性体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考察:经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有关程序进行政审。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测评成绩从高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五)录用:经体检、考察,由中卫市人民检察院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予以录用。

招聘的劳务人员由中卫市人民检察院委托宁夏铁发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合同期一至三年。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包括在劳务合同期限内,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被取消聘用的,由劳务中介公司与聘用人员解除劳务合同。

04薪资待遇

薪酬待遇面议


附件:中卫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招聘劳务人员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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