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宁夏灵武市公开招聘第二批政府专职消防员10名公告

2021-12-13 10:18:45 boss 19

为深入推进灵武市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火灾防控和灭火救援能力,经灵武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

  一、招聘原则

  1.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原则;

  2.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3.贯彻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动态匹配原则;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和其他不良行为记录;

  2.爱岗敬业、工作踏实、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消防事业,有吃苦奉献精神,自愿从事消防灭火救援和社会抢险救灾工作;

  3.能适应准军事化管理,具有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令行禁止的军人意识;

  4.男性,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宁夏户籍,年龄在18-30周岁(1991年12月1日-2003年12月1日之间出生),(持有B2及以上驾照、退伍军人或具有2年及以上消防部门工作经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即198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5.身高1.65米及以上,身心健康;

  6.身体条件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满足体能测试要求;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地址为:灵武市东苑小区北门东侧,灵武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951-4679486

  2.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工作日受理报名。

  3.考生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户口簿第一页和本人页)、毕业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驾驶证、退伍证等)、近期1寸免冠红底照片8张,常规体检报告一份(血常规、尿常规、血压、心电图)。

  四、考试

  1.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包括1500米中长跑、100米跑、屈腿仰卧起坐、立定跳远4个项目。3项达到合格标准者,方可参加笔试。

  为保证体能测试安全顺利,患有心脏病、癫痫等不适宜剧烈运动疾病人员,不得参加体能测试,若刻意隐瞒病情,导致体能测试过程中出现意外,后果由考生自负。

  2.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公文写作、消防基础知识等。

  笔试满分100分。

  笔试加分:退伍军人、退役消防员、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持有正式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B2型及以上的考生加10分。具有车辆维修、影视传媒、计算机操作等特长,提供相关资质证明的加5分。

  同一考生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

  3.面试

  面试人数按照拟招聘人员总数1:2确定,如达不到面试比例,按照实有人数笔试成绩排名确定。面试以结构化方式进行,着重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与岗位相适应的工作综合素质等。

  4.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50%+面试成绩×50%。根据考试总成绩,由招聘单位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五、拟聘用人员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从参加面试且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灵武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七、工资待遇

  新聘用人员与灵武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照应发工资4000/月执行,并依据用工单位绩效考核和岗位等级进行浮动。政府专职消防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政府专职消防员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八、聘用期限

  新聘用人员与灵武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执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执行全封闭管理,无轮休,无特殊事由不得请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九、合同解除

  用人单位负责专职消防员的日常管理与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十、管理使用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内务条令》、《消防救援队伍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等相关规定对政府专职消防员进行管理。

  (二)专职消防队员实行军事化管理和特殊工时制,24小时值班,每周轮休1次,每次2天。累计工作满1年以上的专职消防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公休假。因重大节日安保工作或者战备执勤需要时,停止一切休假与轮休,结束后予以补休。

  (三)专职消防员服务期间,消防救援大队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岗位调整。

  监督电话:0951-5698097

  灵武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