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机关事业单位320个招募公告,附岗位名单!

2021-08-10 16:12:07 boss 17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毕业生到机关事业单位实习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1〕67号)文件精神,现将永宁县高校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招募公告予以公示。 

一、报名条件

离校两年内(2020届、2021届)未就业的宁夏各普通高等院校、高职院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以及区外宁夏籍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专业不限,每名高校毕业生只能参加一次实习。 

二、实习岗位及服务期限

2021年我县提供实习岗位数量320个,服务期限为1年(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实习期满,实习生自主择业。 

三、报名流程

(一)注册个人信息。登录宁夏公共招聘网(www.nxjob.cn)注册个人信息(点击“我要注册”),如果已经是注册人员,请直接在网站首页登录; 

(二)完善个人简历信息。在“实习管理”模块中选择实习单位属地、查看岗位、选择岗位、填写报名表,并上传真实照片(可点击下载照片处理工具修改大小,系统自带),正式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9日上午9时起; 

(三)现场审核。凡确定参加永宁县到机关事业单位实习的学生,报名保存后,打印报名表,并持报名表、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到永宁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地址:永宁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401 审核时间为2021年8月9日-8月27日) 

四、实习报到

报名审核通过后,登录宁夏公共招聘网打印派遣单,并于9月1日持派遣单和身份证到实习单位报到。 

五、实习待遇

(一)高校毕业生实习期间的基本生活补贴具体补贴标准为:永宁县每人每月1840元。 

(二)高校毕业生实习期间,为其统一购买不高于50万元额度的商业意外伤害保险(凡在岗不满三个月的高校毕业生,离职后其意外伤害保险自动失效,新到岗高校毕业生继续享有原购买的商业意外伤害保险)。 

(三)对于实习期满6个月以上,且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按照实际缴费的2/3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联系人:刘甜

咨询电话:0951-8019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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