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下半年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招聘备案人员(护理岗位)30人公告

2021-08-03 15:50:41 boss 16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0〕65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2006〕35号)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岗位空缺及科室用人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人员3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专业匹配、人岗相适的原则,由医院自主组织实施,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2.遵守职业道德,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领导、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4.年龄30周岁以下(1990年8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以应聘人员有效身份证上的日期为准;

5.符合《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2021年下半年自主公开招聘备案人员(护理岗位)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本次共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30人。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有关事项详见附件《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2021年下半年自主公开招聘备案人员(护理岗位)岗位一览表》。  

四、招聘方式

 (一)硕士研究生采取面试方式招聘;

 (二)本科学历人员采取笔试+面试方式招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nyfy.com.cn/)首页公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8月2日8:00至8月6日18:00。应聘者须在以上规定时间内报名。

1.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2)、《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应聘人员信息采集表》(见附件3)、《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自主公开招聘备案人员考生告知书》(见附件4)及《择业期内毕业生个人承诺书》(见附件5),确认无误后建立压缩包(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发送至邮箱nydzyzp@163.com。每位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2.资格初审。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及招聘要求,对应聘者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打电话、发送短信等方式向考生进行初审结果确认。

3.资格复审。拟定于2021年9月(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在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进行。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须提交以下资料:登记表、告知书、承诺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4.资格复审合格的拟参加考核人员名单在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nyfy.com.cn/)公示5个工作日。

 (三)笔试和面试

1.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参加笔试。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由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统一组织,内容包括:公共知识试题,占笔试成绩30%;专业知识试题,占笔试成绩70%。笔试时间为90分钟,分值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 

六、咨询与监督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

0951-6744384(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组织人事处);联系人:王老师、马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0951-6744560(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纪检监察室)。

附件1: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2021年下半年自主公开招聘备案人员(护理岗位)岗位计划一览表

附件2: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应聘人员登记表

附件3: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应聘人员信息采集表

附件4: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公开招聘备案人员考生告知书

附件5:择业期内毕业生个人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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