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宁夏固原市隆德县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招聘9人公告

2021-05-27 15:28:22 boss 24


宁夏德仁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受隆德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委托,以劳务派遣方式负责隆德县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招聘事宜,现公告如下:

一、委托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检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隆德县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9名,男女不限。

三、招聘形式

本次人员招聘形式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形式委托宁夏德仁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服务与劳务派遣机构)招聘,并按劳务派遣用工形式提供相应的服务及管理。

四、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的条件及待遇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30日至2003年4月30日期间出生,且户口所在地为隆德县;

2、具有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3、工资标准按3700元/月执行(包含社保缴纳费用),按照当地政府部门规定标准依法缴纳“五险”(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保险);

4、首期合同期3年(含试用期3个月)

5、其他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品行端正,作风优良,遵纪守法,服从组织安排,热心社会救助事业;

(4)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公文写作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身体健康;

以下人员不接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处分期间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或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调查、审理期间的人员;

(5)正在履行劳动合同,且无法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的。

五、招聘程序和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日期:2021年5月26日至5月27日 ;

2、报名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隆德县行政中心五号楼二楼

4、报名咨询电话:潘主任 15595080307

5、报名方式:应聘者本人现场报名。

6、需提供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居民户口本原件及户主页、本人页的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

(4)报名时提交两份《宁夏德仁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窗口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一),并在报名表处粘贴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人员基本情况,由宁夏德仁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审核,符合条件者发放《准考证》,准予参加考试。《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行测和申论。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内容。

3.招聘相关通知及本次招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和拟录用人民名单在隆德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和宁夏德仁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公众号公布,招聘公告在隆德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微信公众号、隆德县融媒体中心和宁夏德仁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公众号同步公布。

4、笔试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1、本次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确定,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将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确定拟招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20〕140号)要求进行。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体检或参加考核资格并依次递补。体检医院、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合格人员即可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4、拟聘用人员提供本人居住地派出所无犯罪记录证明。

5、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

对经过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初定人选名单在隆德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宁夏德仁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公众号公示,公示期间如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后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六、招聘须知

1、应聘人员不遵守本次招聘相关要求,或不服从宁夏德仁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人员招聘组织管理(包括不提供相关证明、发布与招聘有关的不当网络言论等)的,随时终止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资格审查未达到要求或提供虚假应聘资料的,发现后随时终止应聘或取消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不按时或按规定完成本次招聘任何程序的、可视为自动放弃。

4、应聘人员体检、考察环节发现存在不符合招聘条件及相关要求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招聘者被聘用后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调解决。

5、应聘报名时按要求提交的证件(证书)复印件或照片等作为存档资料,不予返还。

七、劳动保障

1、聘用人员与宁夏德仁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定《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合同期满可根据用工单位需求及本人意愿决定是否续签。

2、宁夏德仁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依法为聘用人员按照当地政府部门规定标准依法缴纳“五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

3、聘用人员工资标准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和固原市隆德县审批服务管理局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录取的拟聘用人员,由宁夏德仁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用人单位)将拟聘人员派往用工单位上岗试用。按《劳动法》规定,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由宁夏德仁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解除拟聘用关系,试用期满合格的人宁夏德仁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将按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正式派往用工单位。

  

宁夏德仁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 5月 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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