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1-01-05 16:04:51 boss 25

我公司受西吉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的委托,根据空缺岗位需求和岗位人员补充相关要求,秉持“围绕需求、择优选人、心系人才、为人择岗”的人力资源服务理念,面向社会招聘基层执法协管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择优和以岗选人、人岗相适的原则。 

二、招聘性质

本次招聘属于我公司为西吉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提供服务采取的企业用人招聘行为,所招聘人员属于我公司外派员工,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建立人事劳动关系,并由我公司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发放工资、保障各项劳动权益。所招聘人员由我公司以外派形式安排至服务外包单位,按照我公司与服务外包单位签订的《服务外包合同》有关约定和西吉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与协管员签订的《用工管理协议》及相关管理规章制度从事城市综合执法协管工作。 

三、工作岗位

西吉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基层执法协管岗位,聘用人员按岗位需求进行分派,根据情况灵活调整。 

四、工作职责

根据西吉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的职能和岗位职责,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各项工作义务和承担各项工作任务。 

五、工作地点

西吉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含各乡镇基层工作岗位)。 

六、招聘条件

(一)政治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崇尚科学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职业条件

1、具有正确的就业择业观念和积极向上的人生价值态度;

2、完全理解和接受(认同)本《招聘公告》内容;

3、自愿从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协管工作,自觉维护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及协管员形象;

4、充分了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职能和协管员工作职责,严格遵守公司和服务外包单位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及要求;

5、有较强的组织观念、纪律性、服从性和协管员所具备的职业素养,以及岗位奉献及吃苦耐劳精神;

6、经考察具有符合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职业和协管员队伍管理要求的个人基本素质及作风。

(三)岗位条件

1、户籍:具有西吉县常住户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性别:限男性。

3、年龄:18周岁-30周岁(以报名时间为准)。

4、学历: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身体条件

1、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及素质,体检结果符合员工入职的身体条件,视力、听力、嗅觉不得影响履行工作职责;

2、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品行良好,无传染疾病、精神病史、吸毒史;

3、体型匀称、五官端正、装扮端庄、发型严整,无过度染(烫)发、无彩妆;

4、体表无纹身、无明显疤痕(穿孔)、男性不得打耳钉眼;

5、语言表达流畅、口齿吐字清晰、会讲普通话。

(五)优待条件

1、复转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

2、全日制大专学历人员年龄放宽至33周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准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者;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或者有吸毒史者;

3、曾因违纪违规被公安机关或者其他单位开除、辞退、解聘者;

4、直系亲属涉嫌黑恶或腐败犯罪尚未结案者;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罚对象或严重不良信用记录者;

6、在各类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者;

7、利用网络等途径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者;

8、违法串联、集会、上访,采用书信、电子邮件、电话、微信、QQ等形式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及扰乱社会秩序者;

9、不适宜剧烈运动或有隐形疾病者;

10、不认同和接受(响应)本《招聘公告》者;

11、因违反招聘纪律、规定及相关规则被我公司列为应聘“黑名单”者。 

七、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通过我公司微信公众号、当地社会主流媒体等途径公开发布、进行广泛宣传引导。

(二)接受现场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设置专场招聘报名场地,开通报名咨询电话,提供现场报名咨询及相关服务。报名现场对应聘者资格符合性进行初步审查,指导应聘者完善提交报名资料、完整规范填写《应聘报名表》。

(三)资格初步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每一个环节均进行资格审查,任何时间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存在违规报名情况或提供的应聘资料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终止聘用资格。

(四)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评分标准(公安部)》执行,根据三项测试成绩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2、体能测试项目分为10米×4往返跑、摸高、1000米跑。

(五)考试

考试内容为笔试、面试二项,报名及资格初审结束,立即组织考试,具体日期及时间根据安排随时在报名微信群内通知。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时间90分钟。出题范围为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要内容;国家基本政策、法律法规和本年内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事件;中华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招聘岗位专业知识;与本次招聘岗位有关的内容等;应聘人员根据范围自行准备。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高分到低分排名,在报名微信群内公布笔试成绩及排名,根据参加笔试人数情况按照招聘人数在1:2比例范围内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与进入面试分数线最后1名人员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不受比例人数限制。

2、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规则及时间根据需要设定,面试前通知。面试采用半结构化方式进行,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综合能力、业务能力和专业素养等。面试结束登分后,由高分到低分排名,在报名微信群内公布面试成绩及排名。面试单项成绩低于60分者,终止相应资格。

3、总成绩

总成绩为100分,由笔试、面试二项成绩构成,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总成绩核算后,由高分到低分排名,在报名微信群内公布总成绩及排名。

(六)考察

考察满分100分(考察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公布后,按不同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人员,与进入考察人员最后1名总成绩排名并列者一并考察,择考察成绩优异者聘用。考察由我公司组织,设定考察规程,并按规程实施,对考察事项及被考察人员信息严格保密。考察主要采取查阅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开展,考察内容为政治面貌、应聘动机、思想道德、家庭及社会关系、工作及学习表现、专业能力及素质、受表彰奖励、个人征信、心理健康、岗位适应情况等方面。考察成绩低于60分或存在不符合招聘岗位用人要求的终止或取消相应资格,空缺人员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按程序递补,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参加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七)体检

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我公司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实施,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根据医院收费标准由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相应资格,空缺人员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程序递补。体检报告由我公司统一领取存档,体检结果实行保密管理。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体检合格后,由我公司通过微信公众号和本次招聘微信群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对公示期内反映存在问题的拟聘用人员暂缓聘用,进行问题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取消拟聘用资格,空缺人员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按程序递补;对检举人提供的线索无法核实或经调查核实情况不属实、存在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公示期满视为本次招聘工作结束,之后空缺岗位人员不再按个人总成绩依次递补。

(九)岗前培训

公示期满或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进行集中岗前培训,培训结束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相应资格。

(十)聘用上岗

经岗前培训考核合格者,颁发岗前培训《结业证书》,由我公司下发聘用决定,办理入职手续,外派上岗。不遵守分派规则或不服从分派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劳动保障

1、我公司依法为聘用人员按照当地政府部门规定的标准缴纳“社保”(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住房公积金,缴纳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中涉及个人承担的费用从本人应发工资中代扣代缴。

2、聘用人员《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招聘要求或经考核不适应岗位工作的予以解聘。

3、本次聘用人员每月应发工资约为2400元,具体薪资构成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确认。

4、工龄满一年逐年增加工龄工资(5年封顶)。 

九、日常管理

聘用人员由我公司和西吉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双重管理。在合同服务期内由双方依法依规严格管理考核,对违反法律法规、不遵守双方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及要求、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安排、不配合工作、不符合岗位工作要求或拒不履行工作义务的人员全程淘汰。服务期间必须遵守用工单位工作作息时间安排和适应工作岗位特殊性质及工作环境,服从用工单位根据工作需求进行的岗位及职责调整以及临时工作任务安排。 

十、应聘须知

1、应聘者不遵守本次招聘规则、不提供相关资料或提供虚假资料、不按规定或按时完成招聘程序、在招聘过程中作弊或弄虚作假、不遵守分派规则或不服从分派者取消相应的资格,并列入应聘人员“黑名单”,在今后的任何招聘中均不准报名。

2、应聘者不服从我公司及相关工作人员招聘组织管理或要求、不接受安全和作弊检查、不接受报名微信群内实名管理的,终止或取消相应的资格,并列入应聘人员“黑名单”,在今后的任何招聘中均不准报名。

3、应聘者通过互联网等各种渠道发布与招聘有关的不当言论及网络舆论,通过违法串联、集会、上访等形式干扰破坏招聘秩序或威胁、辱骂招聘工作人员的,终止或取消相应的资格,并列入应聘人员“黑名单”,在今后的任何招聘中均不准报名。

4、应聘者在岗前培训环节无正当理由放弃资格或自行脱离的,须赔偿招聘相关损失及承担相关的费用,并列入应聘人员“黑名单”,在今后的任何招聘中均不准报名。

5、应聘者在试用期或正式聘用期未按照约定提前申请或未经批准办理有关离职手续脱岗及自行离职的,须赔偿相应的损失及承担相关的费用,并列入应聘人员“黑名单”,在今后的任何招聘中均不准报名。

6、应聘者在招聘任何环节均有权决定放弃应聘资格,但必须提交书面“个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承诺书”;应聘者在被确定为拟聘用或聘用人员后有权放弃拟聘用或聘用资格,但必须提交书面“个人自愿放弃拟聘用或聘用资格承诺书”;未按照上述要求提交“书面承诺书”的,公司将取消相应资格,并列入应聘人员“黑名单”,在今后的任何招聘中均不准报名。

7、应聘者报名时按要求填写的《应聘报名表》和提交的证件(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原件、照片等作为存档资料,不予退还。

8、应聘者参加本次招聘活动或拟聘用人员参加岗前培训等过程中,须根据自身身体健康状况参加各项程序,注重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如发生身体意外伤害、突发疾病、交通等任何安全事故,均不属于工伤范围,一切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9、应聘者参加本次招聘,所占用的时间和产生的任何费用均属个人自愿行为,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10、应聘者在本岗位聘用合同期内,不得参与公司其它外派岗位招聘报名。

11、应聘者须随时关注相关信息及通知,如不关注或不及时获知群内相关信息(通知),造成延误等后果自负。

十一、报名须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应聘者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前往现场审核办理,并填写《应聘报名表》。

2、报名期限:2021年1月5日(星期二)至1月9日(星期六),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月9日(星期六)18时,超过报名截止日期及时间,不再受理报名或接受提交任何资料。                      

3、报名时间: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4、报名地点:宁夏天下金盾西吉社会化人力资源服务大厅(西吉县迎宾大道路北侧公安局东侧)。

5、报名咨询电话:0954—8717123   

6、报名须提交、提供的资料

(1)户口本复印件1份(首页及本人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居中位置,要求首页在上、本人页在下、端正、清晰);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居中位置,要求正面在上、反面在下、端正、清晰);

(3)毕业证复印件1份(横向复印在A4纸居中位置,要求端正、清晰);

(4)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在“学信网”下载生成打印,并在有效期内,要求A4版面、端正、清晰);

(5)提交本人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2张及电子版照片1份(JPEG格式);

(6)学位证、职业技能资格证、职称证、荣誉证等自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均按照上述证件要求端正、清晰复印提交;

(7)以上要求提交复印件的证书(件)均须提供原件,经资格审查后返还本人。

7、报名费用:每人须交纳报名费100元,报名后不予退还,(为助力脱贫攻坚,落实“稳就业、保就业”和军人“优先优待”政策,符合招聘条件的“建档立卡户”和复退军人凭有关证明免收报名费)。

8、特别提醒

(1)报名前请认真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完全了解和正确理解《招聘公告》内容,严格按照程序及要求参加应聘。

(2)报名时所提交的资料、证明、照片,提供的证书(件)不符合要求(不按要求复印或提交提供)的不予受理。

(3)报名时提前计划安排好个人事宜及时间,报名结束后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培训等程序集中开展,具体日期及时间随时根据安排在报名微信群中通知。

(4)本次招聘由我公司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本《公告》规程和招聘规则执行,全程接受用工单位和有关部门监督,应聘者根据本《公告》中发布的面试要求和考试出题范围自行复习参加笔试及面试,切勿听信“笔试或面试培训”和所谓“走后门、托关系”等谣言,谨防有人借机敛财、上当受骗。

十二、本次招聘由宁夏天下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并对本《招聘公告》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