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妇幼保健院招人啦!快看看都有哪些岗位
固原市妇幼保健院成立于1975年,是固原市及辖区唯一一所集临床医疗、妇幼保健、教学培训等为一体的公共卫生事业单位。为进一步推进人才强院战略,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妇幼健康人才队伍,实现妇幼健康业务全面发展,结合我院发展规划和妇幼健康业务需求,现将2020年11月份公开招聘备案人员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2020年11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人员15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详见下表。
三、招聘条件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具有以下条件者均可报考:
(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医务人员职责义务。
(三)身心健康。
(四)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岗位设置要求相适应的年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算)、学历、学位、专业和资格条件。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必须服从分配;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社会信用记录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情况
鉴于疫情防控的需要,此次招聘采取线下填写《固原市妇幼保健院人才招聘报名表》(报名表请在gysfy6@163.con 邮箱中下载,登录密码2852222)与现场审核资料相结合方式进行。要求报名表内容真实准确,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2020年11月26日)起,至2020年12月11日(非正常上班和节假日不安排报名)进行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二)资格审核
1、地点:固原市妇幼保健院行政办公楼人事科
2、所需资料:现场报名时,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执业证、职称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携带相关业绩材料等原件和2张近期一寸彩色照片。
3、经资格审核合格者,将电话通知本人按时参加考试。
(三)考试、面试、考察
1、考试(总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基础理论掌握程度;运用理论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考试时间为2020年12月18日上午10点。
2、面试(总分100分):按招聘岗位人数3: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数,达不到3:1按实际符合面试资格人数进行。面试时间为2020年12月18日下午2点。
3、加分(在总成绩中加分):在招聘岗位中比所招岗位学历高一级,全日制大学学历加3分、研究生学历加5分,非全日制大学学历加1分、研究生学历加3分。
4、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加分项;最后总成绩达不到60分及以上人员不能录用。
5、考察:通过考试、面试拟录用者,我院组织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成员通过不同方式对其在原单位或者实习单位的表现进行考察,确有不符合录用条件者,取消录用资格。
(四)健康体检
面试通过人员,进行在综合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关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五)公示及录用
1、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医院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对反映的问题经查实影响录用的,取消招聘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被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录用通知7日内)不报到的,取消招聘资格。取消招聘资格后空缺的岗位可递补,招满即止。
2、签订劳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3、薪资待遇:按照《固原市妇幼保健院非在编合同制人员管理规定》执行。
五、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固原市妇幼保健院具体组织。招聘的相关安排按我院有关规定执行,未尽事宜由固原市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固原市卫健委和固原市妇幼保健院纪检监察室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六、相关要求
1、应聘者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冒名顶替、恶意报考等行为将取消资格并依法追究责任。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无法通知的责任由考生负责。
2、考生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报名、考试、面试时必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出示国务院行程码及“我的宁夏”APP实名申领宁夏防疫健康码进入考场。“两码”均为绿码且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正常。
联系电话:0954—2852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