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招录12人!专科及以上!

2020-08-13 08:52:34 boss 42

因工作需要,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决定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书记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名额

(一)审判岗位书记员2名;

(二)执行、送达岗位书记员共计10名。 

二.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道德品行及职业操守;

(三)截止2020年8月7日,取得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截止2020年8月7日,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五)执行、送达岗位书记员限男性,审判岗位书记员男女不限;

(六)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熟悉使用office、WPS等办公软件;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不低于70字;

(八)具有半年以上法院工作经验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一)本人及直系家属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共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三)本人曾被开除公职或因违法违纪被辞退、开除的;

(四)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五)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本人及其家庭主要成员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等情形的;

(六)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四. 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一寸证件照3张,个人自荐表3份,由本人现场报名。通过资格审查后,填写《报名表》一份。

(二)报名时间:2020年8月10日、11日,上午8点30分至下午17点30分。

(三)报名地点:吴忠市利通区迎宾街690号利通区人民法院政治部631室。

五. 考核考试内容

由利通区人民法院成立考核组,对考生的各方面素质进行综合考评。具体内容如下:

(一)测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中文录入,每分钟不低于70字,正确率不低于99%;

(二)面试: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岗位招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三)体检、政审: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根据招考岗位所需政治素质,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如体检、政审后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六. 录用办法

对考试、体检合格的人员经过政审合格后,由利通区人民法院办理有关录用手续,报利通区人社局备案。

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正式录用,办理劳动用工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由本人负责处理。 

七. 岗位职责及待遇

岗位职责:主要从事记录、文书归档、送达等事务性、程序性工作,以及其他辅助性工作;

岗位待遇:录用人员性质为劳务派遣人员,体检合格者与利通区人民法院委托的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统一办理录用手续,缴纳五险,工资待遇参照原同岗标准。

其他未尽事宜由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八. 纪律

招录书记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严格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并取消录用资格。

咨询电话:0953-2037626(政治部)

监督电话:0953-2037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