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2020-06-19 16:50:20 boss 34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决定招录4名聘用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德才兼备原则;

2.公平公开原则;

3.择优录用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热爱法院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和团队协作和奉献精神;

5.身体健康;

6.具有岗位所需技能条件。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接收: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未得出结论的;

2.曾因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有其他不适宜担任司法辅助人员情形的。

三、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  

(一)驾驶员(3人)

1.年龄在25周岁至35周岁(1985年6月1日至1995年6月1日期间出生);

2.限海原县户籍,男性,驾龄三年及以上,其中持有效驾驶证C证及以上证件2人、持B证及以上证件1人;

3.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4.从事过驾驶员工作者优先;

(二)网络管理员(1人)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6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计算机或相关专业,具有网络管理员工作经验者优先;

3.限海原县户籍,男性,具有出色的学习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22日至2020年6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

2.报名地点:海原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3.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现场领取并填写《海原县人民法院聘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

4.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1寸白底近期免冠照片2张;

(3)报名驾驶员岗位的,需提供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每名报考者限报1个岗位。填报信息务必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五、资格审查和考试

1.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后,将通知通过初步审查的人员进行现场确认,并发放准考证。笔试内容为所应聘岗位职业能力测试,其中驾驶员还需要进行驾驶技能测试。

2.根据笔试成绩,确定面试人选。

现场确认、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1.按照综合成绩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2.组织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常规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3.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应聘人员需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相关证明。

七、签订聘用合同及工资待遇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接收人选,委派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薪资标准参照我院同类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海原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地 址 :海原县政府东街 

联系电话:0955-8732030  

招聘未尽事宜由海原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