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人文化宫招聘公告

2023-03-20 12:10:50 boss 112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人文化宫是宁夏总工会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服务水平,根据《自治区总工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宁工办发〔2018〕7号)相关规定,经工人文化宫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自主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秉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专业匹配、人岗相适的理念,由宁夏工人文化宫自主组织实施,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二、招聘条件及岗位

(一)基本应聘条件

1.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团队意识和奉献精神;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良好沟通能力和领悟能力,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肯干,耐心细致,有责任心;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开除公职的;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的;

(3)在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的;

(4)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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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28岁以下指1995年3月17日(公告发布之日)以后出生,年龄以考生有效身份证上的日期为准。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总工会网站公示栏发布,应聘者通过自治区总工会官方网站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二)报名

1.现场报名:

(1)时间:2023年3月20日(星期一)至3月22日(星期三),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

(2)地点:银川市正源北街135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人文化宫1604室,联系人:陈璐,联系电话:0951-2090152。

2.所需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

(2)报名登记表;

(3)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复印件1份;

(4)个人简历或自荐材料。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及材料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四)考试

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开考比例(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考人数之比)为1:8。达不到1:8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工人文化宫支部委员会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总分值100分,按照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岗位面试人员。

面试总分值100分,60分以下取消应聘资格。应聘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考察

面试通过后,由工人文化宫采取查阅档案、考察谈话等方式对其进行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一贯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如应聘者提供虚假报考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等情况,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笔试、面试、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工人文化宫支部委员会研究审议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自治区总工会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提请工人文化宫支部委员会审定。

(七) 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5日内)不报到的,取消招聘资格。

(八)递补

人员递补工作贯穿笔试、面试、考察、公示、聘用各环节。如有不符合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的取消应聘资格、因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逾期不报到等情况,经工人文化宫支部委员会研究同意后在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应聘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薪酬待遇

正式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工资待遇参照本单位聘用人员标准执行。 


六、有关说明

(一)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导致无法接到通知,由考生自负。

(二)应聘者在考察环节,因考察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陈  璐 0951-2090152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

下午14时至17时

附件:《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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