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公开招聘检察辅助人员公告

2021-05-28 15:28:14 boss 29


因工作需要,中卫市人民检察院委托宁夏铁发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发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检察辅助人员。现就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遵循司法规律,坚持人岗相适应原则。

二、招聘岗位

2021年我院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检察辅助人员10名,男女不限。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可以报考:

1.年龄应当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卫市沙坡头区户籍或者在沙坡头区有居所。

2.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

3.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尚在处分期间的人员;

2.涉嫌违法犯罪或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调查、审理期间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检察院辞退的人员;

4.其他不适宜在人民检察院工作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26日至2021年6月1日。

2.报名方式:经与铁发公司协商,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址:中卫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418室),联系电话:0955-7065612,

5月29日(周六)、30日(周日),联系电话:0955-7065600。

3.报名时需真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表》,并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

4.报名期间,如有疑问可向中卫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咨询。咨询电话:0955-7065612。

(二)资格初审

在报名结束后2个工作日完成资格初审,并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通知初审情况及参加笔试的相关要求。

(三)笔试

经与铁发公司协商,笔试内容为测试计算机办公软件熟练程度及素材分析能力。

(四)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将通过打电话或发信息等方式,通知取得面试资格应聘者参加面试。

2.面试由铁发公司与中卫市人民检察院共同组织实施。

(五)确定拟招聘人员

根据面试成绩确定拟招聘人员。

(六)体检

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

(八)聘用

对考察合格的聘用人员,组织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岗位职责及管理方式

(一)聘用制辅助人员主要辅助检察官承担办案的记录、文书归档等事务性、程序性工作,以及其他辅助性工作。

(二)所招聘的岗位为聘用制辅助人员,不占编制,本单位依法委托铁发公司与所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为两年。

(三)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经考试考察未被聘用的或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被取消聘用的,铁发公司与聘用人员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六、薪酬待遇

2700元/月(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

附件:中卫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公开招聘检察辅助人员报名表

 

中卫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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