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员额公告

2021-05-19 16:04:12 boss 29

为满足银川职业技术学院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部长令)、《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2006〕35号)等规定,特制定《银川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员额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坚持专业匹配、人岗相适原则。

二、招聘岗位

2021年银川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员额31名,具体范围、条件等详见《银川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员额(政府购买服务)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 硕士研究生报考必须是普通高等院校毕业、本硕专业一致,且不免笔试。

6.除上述条件外,报考者还应当符合《银川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员额(政府购买服务)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各招聘岗位设置的年龄、学历、学位等相关资格条件。相关资质年限核算以2021430日为准。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处分期间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或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调查、审理期间的人员;

5.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员;

6.患有严重疾病或传染病的人员;

7.违反过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人员;

8.已招聘,并在三年聘期内的特岗教师;

9.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应往届毕业生,2021年4月30日前未取得在读学历、学位证的不能报考;

10.现役军人;

11.自本人报名之日后辞职、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12.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报名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关注银川职业技术学院微信公众号或门户网站,下载并填写《银川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员额(政府购买服务)报名资格审查表》相关信息,填写后,转存为PDF格式发送至yczjxy@126.com邮箱(非PDF格式的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律不予审核)。

报考者应按照要求完整、真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应聘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填报虚假信息隐瞒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出,取消招聘资格。

(二)报名时间:

2021年5月19日至5月23日18:00,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地点和要求:银川职业技术学院护理部阶梯教室(教学楼5),联系电话:0951-2130007,地址为西夏区培华路259号(文萃街与培华路街口向西500米)。报考者从学院南门进入,查验“健康码”且测温合格后,凭本人身份证方可进入校园。

2.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5月24日14:30-16:00。

3.资格审查时须本人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①由本人填写的《银川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员额(政府购买服务)报名资格审核表》;

②报名时请按岗位计划相关招考条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书的认定书(学信网查询)、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技能等级证、普通话测试证、获奖证书、表彰文件等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

③提供由原单位开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

④本人近期免冠同底(白底)小两寸彩色照片1张及电子版照片。

4.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安排参加考试,凡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5.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银川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6.报考教师员额岗位笔试,笔试开考比例达不到3:1(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之比)的岗位,属于急需紧缺的,由银川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减少招聘名额或者取消招聘岗位。

五、笔试

(一)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总分值100分,笔试时间120分钟。

教师岗位笔试内容:教育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教育理论知识主要包括:教师职业道德与个人修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指职业教育专业基础知识。

会计专职人员岗位笔试内容: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经济法基础、会计实务、会计电算化等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作弊者,卷面成绩视为零分。

(二)笔试时间:2021年5月26日14:30-16:30;

笔试地点:银川职业技术学院护理部阶梯教室。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三)笔试最低分数线划定。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分数线,并按照笔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所招聘的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3:1面试比例的,由银川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按达到笔试最低分数线以上人员的实际人数,直接进入面试。

(四)笔试成绩将于5月28日在学院行政楼二楼校务公开栏内张贴公示,同时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以短信及电话形式通知参加面试的时间、地点,报考者也可通过银川职业技术学院微信公众号或学院门户网站查询。

六、面试

(一)面试由银川市教育局、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银川市编制委员会全程指导监督,银川职业技术学院员额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二)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以银川职业技术学院微信公众号、短信电话通知时间地点为准。

(三)面试方式:公共基础课教师面试方式采取“试讲(模拟课堂教学)”方式;专业课教师面试方式采取“理实一体化模拟课堂教学”方式;会计专职人员面试方式采取会计业务现场操作考核方式。

(四)面试当日通过现场抽签确定授课课题,教师备课时间20分钟,试讲时间15分钟(理实一体化模拟课堂教学试讲时间20分钟),现场答辩5分钟,由所报岗位面试小组进行面试打分(每个面试小组评委不得少于5人)。

(五)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百分制)的,取消招聘资格。

七、业绩荣誉考核

由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员额考核组依据评审细则对报考个人学历、职称、任职、教育教学成果、获奖等情况进行业绩荣誉量化考核。

八、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一)通过笔试、面试,综合荣誉业绩等因素进行综合考核,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公共基础课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业绩考核分

专业课(含素养课)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理论20%+实操50%)+业绩考核分

会计专职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实操成绩×70%+业绩考核分

(二)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九、体检

(一)体检工作由银川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三)用人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市教育局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应聘者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五)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应聘者,应另外承担复检相关费用。

(六)因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十、考察

(一)考察工作由银川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二)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三)考察中发现因个人品德差、有不良政治或诚信记录、弄虚作假等行为且被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在公告发布之日前解除处分或超过处分期的除外),并确有事实依据,经上一级纪检监察部门书面确认的,可取消招聘资格。 

(四)因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被取消资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十一、公示及聘用

 (一)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由银川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1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招聘资格。对反映的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招聘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本次招聘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学院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人事劳动合同,确立人事及劳动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工资待遇参照学院同等岗位标准执行。

(三)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相关要求

(一)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银川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招聘条件、方式、时间等若有变动和调整,以学院公开发布的银川职业技术学院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聘补充公告为准。

(三)报考者应当自觉服从银川职业技术学院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出具个人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不服从防疫工作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生手机要保持24小时畅通,如因个人原因致使相关通知未及时收悉,责任自行承担。

政策咨询电话:

0951-2130007、18909576266 刘大红

举 报 电 话:

0951-2130001、18909576011 傅  强


银川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5月19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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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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