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公安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0-09-14 16:35:42 boss 18

为更好地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充分发挥警务辅助人员在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中的作用,经银川市公安局兴庆区分局和兴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现决定委托银川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8名公安警务辅助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对象:男性,年龄18-30周岁以内(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

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公安辅警工作、责任心强,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业务素质、服务意识及奉献意识;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左右矫正视力5.0以上; 

5、身高1.70米及以上,不得有纹身、不得有U型腿;

6、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文化,警校毕业生、烈士的配偶、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行政、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不予招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2020年9月14日至9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受理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地点:银川市公安局兴庆区分局一楼案管中心

联系人:邢静   张爱萍

联系电话:0951-6899125 16609599668  1771180525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提前在“平安兴庆”公众号查看招聘公告并自行下载打印《银川市公安局兴庆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并附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本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考察(无违法犯罪前科)证明1份。符合条件的退伍军人,须提供本人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凡本人未如实填写的,无论在招聘工作的哪个环节,一经发现,一律视为弄虚作假,取消报考资格。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参加体测必须携带正式有效身份证。

体能测试内容: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组织实施,具体内容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立定跳远、俯卧撑。 

体能测试结束后,按照参加体能测试合格人员确定笔试人员,身体有隐性疾病的不可参加体能测试,如隐瞒病情参加测试发生事故后果自负。

(三)笔试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分值为100分。

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参加笔试必须携带正式有效身份证。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面试。

(四)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重点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考试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时限每人不得超过15分钟,面试分值为100分。

4、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试总成绩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2、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六)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收费标准按照规定收取体检费。

2、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者要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4、因体检结果不符合聘用条件产生的空额,从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人员将按规定进行体检。

 

四、公示及聘用

(一)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结合体能测试、笔试、面试和政审情况,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后,对无异议的人员办理拟聘用相关手续,填写《银川市公安局兴庆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政审表》。

(二)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两个月。聘用人员试用期满经试用单位考核合格的,由劳务派遣机构予以正式聘用并派遣至银川市公安局兴庆区分局。拟聘用人员应在10个工作日内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享受规定的工资、保险等福利待遇;被聘用人员的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合同期内,被聘用人员如有违反合同约定,违规违纪或不履行工作职责,或其他不适应工作的情形,按照有关规定由银川市公安局兴庆区分局退回派遣机构。合同期满视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

(三)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5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被取消资格产生的空额,从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程序补聘。

(四)工资待遇按照银川市公安局兴庆区分局现行辅警经费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由银川市公安局兴庆区分局、兴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银川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二)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考试成绩只在本次招聘期内有效。

附件:1、《银川市公安局兴庆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2、《银川市公安局兴庆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政审表》